1、“升规入统”是企业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因此,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升规入统”是企业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
2、“升规入统”会给企业带来哪些有利条件?
答:“升规入统”成为规上企业是对企业经营实力的认同,企业也将成为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服务对象,能够享受政府的相应补贴,也有利于打响企业知名度,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帮助企业生产经营走向规范化,推动企业更好发展壮大。
3、政府对工业企业“升规入统”有什么相应奖励政策?
答:例如:按照《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成委办〔2024〕6号),成都市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的入库工业企业,当年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5000万元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1亿元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按照《彭州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彭州市制造业倍增高质量发展打造成德绵现代产业高地十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彭经科信〔2024〕9号),彭州市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再次进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上规奖励累计不超过2次;对上一年度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本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30%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4、只有企业法人能够“升规入统”吗?
不是。统计上把握企业法人的关键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法人单位”。申报入统对象既包括公司法所指的企业法人,也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律师事务所等。